工業廢水和生活廢水的處理方法有何不同?有什么特點?
廢物處理的基本方法是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或幾種方法用于去除廢水中的有害物質,根據水質條件和處理后出水的去向確定處理程度。廢水處理一般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

(1)一級處理采用物理處理方法,即采用格柵、篩網、沉沙池、沉淀池、隔油池等結構,去除固體懸浮物、浮油,初步調油,初步調節酸堿度,降低廢水的腐蝕程度。一級處理后,廢水一般達不到排放標準(BOD去除率只有25-40%)。所以通常是預處理階段,減輕后續處理過程的負荷,提高處理效果。
(2)二次處理采用生物處理和某些化學方法去除廢水中的可降解有機物和部分膠體污染物。二次處理后,廢水中BOD的去除率可達80-90%,即BOD合量可低于30毫克/升。二次處理后的水一般可以達到農業灌溉標準和廢水排放標準,所以二次處理是廢水處理的主體。但二次處理后的水中仍有一定量的懸浮物、生物無法分解的可溶性有機物、可溶性無機物、氮磷等藻類增值營養物,含有病毒和細菌。因此,不能滿足要求較高的排放標準。比如處理后排放流量小、稀釋能力差的河流可能會造成污染,也不能直接用作自來水、工業用水和地下水的補給水源。
(3)三級處理是進一步去除磷、氮、生物難以分解的有機污染物、無機污染物、病原體等二級處理無法去除的污染物。廢水的三級處理是在二級處理的基礎上,進一步采用化學法(化學氧化、化學沉淀等)、物理化學法(吸附、離子交換、膜分離技術等)去除特定污染物的深度處理方法。顯然,廢水的三級處理成本很高,但可以充分利用水資源。
廢水處理相當復雜,處理方法的選擇必須根據廢水的水質和數量來考慮接收水體或水的用途。同時,還應考慮廢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殘渣的處理和利用以及可能產生的二次污染問題和絮凝劑的回收。常見的廢水處理基本方法可分為以下幾種:
(1)物理方法:廢水處理方法的選擇取決于廢水中污染物的性質、成分、狀態和對水質的要求。一般廢水處理方法大致可分為三類:物理方法、化學方法和生物方法。
利用物理作用處理、分離和回收廢水中的污染物。比如用沉淀法去除水中相對密度大于1的懸浮顆粒,同時回收這些顆粒;浮選法(或氣浮法)可以去除乳液滴或相對密度接近1的懸浮物;過濾法可以去除水中的懸浮顆粒;蒸發法用于濃縮廢水中不揮發的可溶性物質。
(2)化學方法:利用化學反應或物理化學作用回收可溶性廢物或膠體物質,如中和法用于中和酸性或堿性廢水;提取法利用可溶性廢物在兩相中不同溶解度的分配,回收酚類和重金屬;氧化還原法用于去除廢水中的還原性或氧化污染物,殺死天然水中的病原菌。
(3)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生化作用處理廢水中的有機物。例如,生物過濾法和活性污泥法用于處理生活污水和有機生產廢水,將有機物轉化為無機鹽進行凈化。